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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火箭(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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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卫新江镇,要比攻打新江镇容易得多,只要没有敌人,他们就永无休止地将新江桥加固下去。

白元洁与邓子龙商议后,决定将兵马分为两部,白元洁的蛮獠营乘舟游曳江上作为水军发挥他们的长处、邓子龙的营兵则在新江桥西南岸防备,至于伍端部的归附乱军,不论白元洁还是邓子龙都信不过他们的战斗力与机警,但他们数量庞大,便用于很难分散把守的岸边高地。

不指望他们拒敌,只希望早一步发现敌情罢了。

陈沐的总旗虽属白元洁部下,但他们并不擅长水战,所以暂时归属邓子龙部负责陆上巡防。

陈军爷一不小心就成了边缘人,水上的白元洁怕他拖后腿把自己淹死,陆上的邓子龙又不给他指派防务。也不能说不指派,邓子龙给他提了个要求,分给他两个精通旗令号令的营兵,让他好好练练明军操典。

当然邓子龙是没有说操典这个词,而是用的号令,不过对陈沐来说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操典了。

因为在邓子龙尝试之后,发现陈沐总旗根本无法融入营兵的防守序列当中,号令不通。

陈沐懂个屁的号令,他就会舞动小旗与几个简单军令,这都是身体原来主人记忆中的东西,但他根本不会如何在战斗中使用,而在练兵上他更迷糊,倒不是不会指挥的,是不会简洁、正规地指挥,或者说他的指挥太简洁!

“打那个穿黄衣的,打那个戴绿帽的!”——这是指挥铳手。

“冲到那块石头附近,别乱跑!把矛架起来,拿刀砍!”——这是指挥刀矛手。

至于变阵什么的,陈沐从来没有训练过部下这些。在清远卫总旗衙门旁边稻田里操练时,陈沐习惯于让每个小旗的军士战成一排,鸟铳手就打靶子,三十步五十步七十步;刀手矛手也一样战成一排砍树桩刺稻草人,规定数量、严抓质量。

这就造成了现在他的人手不论四六不懂的新卒还是九死一生的老卒,统统都无法融入到这个时代正规军的操练、防备及值守上。

按理说陈沐的指挥才能是应该被邓子龙归纳到酒囊饭袋那个区间的,可是偏偏,陈沐带兵能打仗。

白元洁在乎结果,所以他看到的是陈沐带兵有一套,各旗各司其职,鸟铳手放铳打得极稳、刀矛手刀法刺击皆为上乘,何况行军临战又极其听从陈沐的命令。

关键陈沐在清城千户所担当的并非主要作战兵力,他的首要任务是种田,种田之外只要比其他总旗打仗时靠得住就够了,因而不曾追究他练兵的问题。

但邓子龙不同,他是从区区募兵打江西反贼、福建广东倭寇起家的,在他眼里总旗陈沐以及陈沐所率领的军户,统统是憨货。

一群战技高超、令行禁止的兵,却统属于一个四六不懂、胡乱发令的将,这简直是明珠暗投。

偏偏,这群兵是这个将手把手练出来的,只能听懂他一个人乱七八糟的军令。在他们耳朵边敲上三通鼓,不如陈沐扯着嗓子喊一句管用——你说这气人不气人?

“陈总旗,你要学号令,让你的旗军懂军令才行。”邓子龙这糙汉说这话时眼里处处是痛心疾首,那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等你做了千户、把总,领数百上千部下时,难道还能用喊的来给他们下令?”

其实陈沐的第一反应并非感激,他是觉得把自己独特的号令心得交给邵廷达他们,这不就省事儿了?

当然他没有这么说,人家邓把总说得对,他得听。何况言外之意陈沐也听出来了,邓子龙这是夸他呢,认为他有更进一步担当要职的能力,不能被现有的号令限制住,将来带兵害人就不好了。

“等这仗打完回广东,邓某送你一册戚将军的《纪效新书》,是其东南平倭的心得之做,对练兵带兵甚为独到,你读了之后一定大有裨益。”邓子龙这样说着,突然问道:“陈总旗是认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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