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言情 > 妻宝 > 第155章 惩戒

第155章 惩戒(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梦宝觉得好笑,喝了口茶问道:“你们是谁家府上的孩子?”

看他们穿衣打扮并不十分奢华,但也不像寻常百姓粗布麻衣,似乎是普通官宦人家之子,但普通官宦之家的孩子按理说又不该这般蛮横桀骜。

两个孩子谁也不回答,梦宝转而又问道:“你们是……兄妹?还是姐弟?”

“兄妹!”

“姐弟!”

两人同时答道,在听到对方的回答时又同时龇牙咧嘴的看向彼此,仿佛随时都能因此而大打出手的样子。

梦宝失笑,转而又正色道:“你们今日抢了我的东西,虽然没能抢走,但动了手是事实,许多人都听到了看到了也能作证。按理说,我该将你们交给官府才是……”

她说着话打量着两个孩子的神色,见两人丝毫不惧,反而还冷笑了一声,便知这果然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只能暗暗叹了口气。

“莫愁,把他们送出去吧。”

送出去?

两人微微诧异。

“你不是要把我们送去官府吗?”

女孩子问道。

“你们又不怕,送你们过去干什么?我前脚把你们送了进去,后脚你们就被家人带了出来,里外里除了给我自己和官差衙役们添麻烦,还有什么用?”

她到想得明白!

少年少女对视一眼,又同时哼了一声,然后转身便往外走。

男孩子走了两步,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停下脚步,满脸桀骜的说道:“我要那只鹦鹉。把它给我。”

梦宝一怔,旋即翻了个白眼:“凭什么?”

“你既然知道把我们送去官府没用。那也该知道我们的身份地位不是你能惹得起的。不想找麻烦的话最好就将那鹦鹉交给我,否则……”

他不怀好意的哼了两声,言中之意很明显,若是她不把那鹦鹉交给他,他就让她好看。

梦宝脸色微沉,对一旁的桑子说道:“帮我去前院找个小木板过来,要长一点儿的。”

桑子点了点头,也不问为什么,抬脚就走了出去。

少年少女都是一阵莫名。眼中还有一丝慌乱,尤其是刚刚开口说话的那个男孩子。

两人梗着脖子一副故作镇定的样子,梦宝看了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不过片刻,桑子便按照梦宝所说的拿了一块儿长得如同戒尺般的木板回来。

梦宝看了一眼,点了点头:“打,掌心。”

什么?!

男孩子脸色一变,刷的一下将手藏到了背后。

有没有搞错!除了先生以外,还没人打过他掌心呢!

女孩子起初也有些慌张,但见对方只让打木离没有要打她的意思。便放下了心来,一脸幸灾乐祸的看着身旁的男孩儿,还不经意的往另一边挪了两步,似乎生怕波及到她的样子。

“你敢!”

男孩子怒道。

梦宝嘴角一牵。微微一笑:“为什么不敢?按照盛安国律法,你们抢了我的东西,我可以当街把你们打死。”

“我刚刚说的麻烦是因为我自己嫌来回折腾太麻烦。而不是怕你们的身份地位太高给我惹来麻烦。”

“你们小小年纪就如此行事,我若是你们的家人。定将你们关起来好好约束管教。可惜我不是你们的家人,也没有帮你们的家人教育你们的义务。”

“但是这不代表我就好欺负。不代表你们就可以仗着身份地位为所欲为,抢不走我的东西还想豪夺,简直做梦!”

“我今日就让你们知道,抢别人的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过分的看高自己看低别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桑子,打。”

男孩子一惊,转身就跑,一旁的女孩儿听她一直说的是“你们”,就知道自己待会儿怕是也要挨打,当即跟着一起逃跑。

无奈莫愁早已挡在了门前,他们自然是逃脱不得,只能如困兽一般在门口焦灼的徘徊。

桑子不急不缓的上前,一把抓住了男孩子的手腕儿。

男孩子想要挣扎,却觉得手腕儿上传来一阵钻心刺骨的疼痛,让他再不敢动弹半分。

“叫木离的这个男孩儿打十五下,那个女孩儿打五下。”

梦宝喝着茶好整以暇的说道。

“凭什么!”

木离瞪眼怒道。

“本来该一人十下,不过她是女孩子,你是男孩儿,皮糙肉厚的,就代他多承受三下。另外你刚刚明明看到她被我们抓住了,却还自己一个人抢了东西逃跑,所以再代她承受两下。”

“我……那是她自己笨手笨脚!跟我有什么关系!”

“她笨手笨脚是一回事,你弃她而去是另一回事。”

梦宝说完再不给他辩驳的机会,又对桑子说道:“打。”

桑子果然就打了下去,一下,两下,啪,啪,毫不留情。

木离没想到他们真敢打人,而且打得还这么狠,当即疼的叫出了声,却又反应过来木兰还在一边看着他,这样未免也太丢人,便死死的咬着唇不再吭声,眼里却疼的几乎要泛起泪光。

太狠了!这可比先生打得疼多了!

眼看着十下已经打完,木离的掌心已经又红又肿。

一旁原本幸灾乐祸的木兰脸色渐渐有些惨白,在桑子抬手要打第十一下的时候开口制止。

“够了!我自己那份儿我自己来,用不着他帮忙!”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从迪迦开始的无限之旅我的夫人是神捕影视:人生新体验我在诸天逐渐全知全能斗罗:一卷山河社稷图这个明星来自末世这个演员刑啊没野心的影帝我有一颗两界珠漫威的人形天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