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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二章 大逃杀(七)(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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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极静,静得没有一点道理,虽已是冬天,但这里并不寒冷,树有落叶也只是和新陈代谢有关,因为树叶也是有生命周期的,比树木本身的寿命要短得多。

冬天不冷,就意味着这里的一些昆虫可以越冬,一些爬行类动物不需要冬眠,一些鸟类会选择这里栖息,生态环境决定着这里本应有鸟语、有虫鸣,但今天却没有任何声响,静得可怕。

大概是虫鸟闻到了枪口里那永远也无法消除的火药味与机油味,又或者感觉到了这片树林可能会发生的危险,飞到了天上,钻进了土里。

正因为静,所以当林子西边的枪声响起来时,就连从东边入林的陆战队员都清晰的听到了,而在听到枪声的时候,他们的身体都僵直了一下。

僵直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不知所措——既然前面都交火了,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的神圣使命完成了?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可以转身回到直升机上了?神圣归神圣,能活着谁愿意死啊?

上头没有交待过某个方向的枪响之后他们应该怎么办,刚入林不久,退出龗去才是最明智的,可如果别人不退,自己一个人出龗去不就成逃兵了么?彼此间离得又远,没办法商量一下,因此都楞了一下。

幸好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人帮他们解决了,看不见的手握住后颈,全身上去就立即失去了动的可能性,明明只要再加一丝力就能扣下扳机的。却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达成自己的愿望,这和意志无关,真气阻隔了神经的传导。大脑发出的命令根本无法传递到手指。

除了阻隔神经外,另外还有真气传到手腕,从内部往外膨胀。

很多人都做过握手腕的游戏,捏住拳,用力握住捏拳之手的手腕,这样的话手掌是很难张开的,握力越大就越难张开(小伙伴们可以找同伴试试。因为一只手的握力往往不够,两只手一起握就很明显了,当然。尽管不至于受伤,但还是要注意安全)。

真气传到手腕中,反过来作用,这样拳头就捏不起来。手指就会渐渐张开(没真气的小伙伴就不要试这个方式了。要试就用真气去试,只许用真气去试),食指松开扳机,渐渐远离,直到握着枪把的手松开。

然后于烨才捏断手中人的脖子,将尸体放在地上。

他已经用同样的方法杀死了七个人,还差一个就能清扫完东边,可那个人却怎么也找不到。神识放到最大,前前后后来来回回找了几圈。都没发现任何人,倒是发现了一种很特殊的虫类,也知龗道了当初周建华中的是什么毒。

周建华中了两种毒,一种是工穴石本身带的毒,另一种是于烨从来没见过的毒,今天他终于见到了。

自然界的生物,大多数以鲜红色和橘红色为警告色,用粉红色的极少,而通体粉红的就更少见了,于烨今天见到的这种就是通体粉红色的——粉龙千足虫,又叫粉色马陆,或粉红氰化千足虫。

粉龙千足虫是新发现的物种,发现地点泰兰国境内的湄公河或其支流流域,由于颜色太特殊,为了防止滥捕,科学家决定不公布粉龙千足虫的发现地点。

粉红是警告色,粉龙千足虫能够分泌氰化物,这是世龗界上最有效最快速的毒素之一,从古到今都深受各种职业或非职业杀手的喜爱,吃进去就会立即毙命,而皮肤沾到也会中毒,只是发作得慢一点而已。

那颗工穴石就是在泰兰国捡到的,于烨猜测可能是有只粉龙千足虫受到工穴石的灵气或毒素吸引,长期接触,在石头表面留下了它释放的氰化物,不知是粉龙千足虫离开了工穴石,还是工穴石因为某种原因被带离了粉龙千足虫,周建华捡到时并没有发现虫子,只是很喜欢,经常把玩,两种毒素就进入了他的体内,差点将他害死。

发现了粉龙千足虫后,于烨立即将它捉进了虫盒,不是因为好看,而是为了养蛊取毒,要的就是它们分泌的氰化物。

氰化物广泛存在于生物界中,侦探小说中常见的“苦杏仁味”,就是氰化物中毒的表现,但这种东西通常需要专业的化学知识才能提炼,比如木薯、杏仁中就含有氰糖苷,但你总不能让别人去生食木薯或杏仁。

只要把粉龙千足虫养成蛊,就能有源源不断的、更毒更纯更致命的氰化物可用,无论是喂蛊还是下毒都十分方便。

……

捉虫只耽误了于烨几秒钟时间,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花在找人并杀人上的,七名陆战队员死下了,剩下一名不知所踪。

这人正躲在一棵大树的树冠之中,手里的枪正瞄着于烨,只是他没有扣动扳机,因为他看不到于烨。

他叫颂汶他纳,是爬树高手,小时候练熟的技艺并没有扔下,在听到枪声后,他立即就爬到了树冠里,站得高看得远,他看到直升机往西边飞去,接着又看到自己的一名同伴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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